武汉旅游民宿市场有法可依了 |
发布时间:2019-12-30 14:01:23 | 浏览次数: |
据悉,《意见》将旅游民宿定义为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,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、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,主人参与接待,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、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。根据其所处地域不同,又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。 同时,《意见》明确了我市各部门监管职责和民宿办证流程。旅游民宿经营业主需首先向所在街道(乡镇)提出申办经营申请,填写《武汉市旅游民宿开办备案登记表》和《承诺书》。初审合格后,到所在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含有“旅游民宿”的营业执照,并经区公安、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许可后,即可投入正常运营。 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发展旅游民宿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,是盘活农村存量用地和闲置农房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,对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、促进消费、拉动内需都具有重要带动作用。 武汉青曦亲子民宿的经营业主鲁青曾在丽江经营民宿多年,两年前决定回汉创业,此前因武汉民宿市场缺乏法规依据,迟迟不敢大量投资。推进会后她表示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信会有更多民宿在汉投资。 据了解,目前市文旅局已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》标准,启动了我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。5栋以上相对集中的旅游民宿即可组成一个旅游民宿群落,对获评武汉市五星级旅游民宿群落的项目,可获得其建设投资总额3%的奖励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(胡维佳 蒋琳) 文章来源: 人民网湖北频道官方帐号 (责编:周倩文、关喜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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